虽然美女们撕逼很好看,但要是再这么放着不管,任由她们继续撕下去,那万一事情闹大,撕出个好歹来,林逸估计自己也得跟着搭进去。
毕竟这货现在穿着的可是一身驾驶员制服,虽然他只是个搭飞机的,但要是真的出点什么事,等到飞机落了地,警察同志也肯定少不了找他问询一番了解情况。
这要是一个应对不好,纽约警察再脑袋一抽抽,怀疑他这人有问题,那林逸的乐子可就大了去了。
要知道他现在用的可都是假证件,而老美的警察可是不跟你讲什么道理的。
林逸:警察同志,我只是个无辜的搭机群众啊。
纽约警察:少废话,这人有问题,先带走。
于是,林逸连忙上前帮着劝阻起来。
“干啥呢,干啥呢?都闲的没事干了是不?还想不想坐飞机了,不想坐了说一声,赶紧都给我跳下去,我这就去给你们开舱门。”
好家伙,这是来拱事的吧?周围看热闹的人都看懵了,就没见过这么来劝架的。
林逸可不管他们这些有的没的,仗着一身的驾驶员制服,那可是硬气的很,直接摆出一副华国城管的阵仗来了。
咋的,不服啊?看什么看,一群小丫头片子,就说你呢琼·杰特,还敢拿吉他打人了都,脾气见长啊?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就这么让你一吉他给轮没了你知道吗?
还想跟我比划比划?来来来,看到哥们身后站着的这两个膀大腰圆的乘务大姨了没有,先过了她们这一关再说,告诉你,就你这样的,她们一个打仨都不用第二只手的知道不。
嗨,合着这货这么硬气,全是身后俩胖大姨给他撑的腰啊。
也是,身后站俩熊,谁见了谁都得发憷啊。
咦?身后站俩熊?这说的,怎么感觉那么像光头强呢?
林逸大汗,感情说了半天,自己把自己比成光头强了啊,林逸瞬间又有些郁闷了,呸呸呸,可不行这么比啊,咱这形象可是一点也不像强哥的。
嗯,将来也不想像。
你还别说,让林逸这一通瞎咋呼,加上其他一些人的劝阻,还真把事情给压下来了,起码俩丫头不再骂骂咧咧了,也不再动手动吉他了。
至于大眼瞪大眼?瞪吧,反正光瞪也怀不了孕,爱咋瞪咋瞪去吧。
“先生你好,我是她们的经理人金·弗利,感谢你之前的帮助,要不然我可真就有麻烦了。”戴眼镜的金发中年男也跟着走了过来,伸着胳膊要和林逸我手,同时向林逸表达着感谢。
果然是你这个贪婪的强奸犯,你的麻烦可不小呢,林逸心中腹诽着,嘴上却是十分的客套:“没关系,都是我应该做的。”
依照林逸的记忆,眼下的琼·杰特,应该还处在她组建的第一支乐队之中,看样子这些人就是她现在的队友了。
逃亡乐队(The Runaways),这支由琼·杰特组建,发迹于洛杉矶的史上第一支全女子摇滚乐队,可以说是创造了一个传奇般的存在,在短暂存续的四年时间内,直接引爆了一直由男性主导的摇滚乐坛,尤其在RB,热度丝毫不低于披头士。
可惜,最终却因为管理不善和利益不均引发的各种问题,乐队最后也没逃脱的了解散的命运。
而罪魁祸首,正是眼前这个名叫金·弗利的贪婪强奸犯。
这货贪婪到什么程度呢?除了日常的生活开支外,乐队所有收入,这家伙居然一分钱都没分给过乐队的成员们,全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之中。
即便是乐队成名后,队员们每次去演出,吃的也只是麦当劳,居住的仍然是汽车旅馆。
这待遇,简直就特么离谱好么,甚至连后世韩国的练习生都不如。
而且,这货不仅私吞成员们的合法收入,甚至为了更好的控制乐队成员们,除了经常性的给她们精神洗脑,
总之,林逸对这个一副斯文败类打扮的家伙,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随意应付了两句,趁人不注意,偷偷擦了擦手,林逸又转头看了看打架的这两个大姐,琼·杰特不用说了,这个金发大美妞,嗯,应该是主唱兼键盘手切丽·卡利了,印象中,乐队之中只有她一个人是金发的。
传闻中,这俩人貌似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咳咳,其实说白了就是有一腿,哎我去?你俩这是咋的了,这关系居然都能干起来?
那啥生活不和谐了是咋的?
还是说乐队现在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
好家伙,我这也算是在见证历史了哈。
对了,都说距离产生美,要不还是把她俩分开点好了,分开点,也省的这俩人再起矛盾不是。
正所谓床头打架床尾和吗,嗯,得想办法把她们弄床尾巴去,这里没有床,那只能先用机舱凑合一下了。
想了想,林逸干脆把琼·杰特拉到了机舱后方,安置在了之前他所坐的那个位置,又拉来了一个之前一起劝架的女生,坐在了她旁边劝解她。
没敢把俩当事人都拉过来,这俩姐姐气头都还没有过呢,一不小心很可能就再打起来了。
至于这个被他临时抓来的女生是她们乐队中的谁,抱歉,林逸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剩下三个人的名字,至于谁是谁,他是真的对不上号。
他又不是逃亡乐队的粉丝,能记住几人的名字,还是因为琼姐的关系呢。
不过,想知道谁是谁也容易的很。
“你好,我是弗兰克。”林逸微笑着伸出手,再次报出了自己假证件上的名字。
“你好,我叫山迪。”对方同样伸出手和林逸握了握,笑容有些腼腆。
原来是鼓手山迪·威斯特,林逸暗暗记下了这个有些腼腆的摇滚女孩。
“我当然知道你叫山迪,山迪·威斯特对吧,我可是你们逃亡乐队的忠实粉丝呢,”林逸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