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差房之内,灯火通明,门外豪雨倾盆,一众捕快神情严肃,披蓑戴笠,自雨中进进出出,来去极快。
“大人,查过了,那王仙芝劫了柳云飞的脑袋后就没出过城,应该还在城里,想是城里还有‘飞刀门’的余孽。”
金武一进门,就和被瀑布浇了一头似的,身上的落雨哗啦溅了一地。
等说完,他才抽空喘了口气,端起桌上的茶碗,埋头狂饮。
一连喝了三碗,金武才接着惊叹道:“这人可是朝廷通缉的重犯,濮州人士,以贩卖私盐出身。可厉害的是,这么多年各地官府居然压根奈何不了他,只因此人走南闯北不但练就了一身惊世绝俗的身手,还广结各路江湖人,无论走哪儿都有绿林豪杰相助,简直横行无忌。”
顾朝云此刻也是头顶雨笠,身披蓑衣,一身黑色劲装。
闻言他浑不在意的轻声道:“绿林豪杰?这称呼听着还真是让人怀念,说到底不就是一些个草寇盗匪么。我倒想看看这奉天县那些江湖人谁敢跳出来,但凡敢搭手的就把他手剁下来,敢拦路的就砍他的腿,敢找事,就要他的命。”
说完,他穿戴好蓑衣,睨了眼差房外的雨中,足足七十名披蓑戴笠的捕快人皆挎腰刀,提劲弩,满眼肃杀之意。
他们也是江湖人,至少曾经是,刀口舔血的人到底还有几分戾气,况且人都站在眼皮子底下了,哪能无动于衷。
再说了,那可是朝廷都束手无策的重犯,真要缉拿归桉,兴许一步登天也说不定。
“大人,依我看,咱们不如分成几股人马,兵分三路,先从城中开始盘查。”
提建议的是刘云飞,刘捕头。
顾朝云瞟了他一眼,澹澹道:“不必了,那厮武功奇高,分开反而落了下乘。再说了,此次的真正目的也不是为了找王仙芝,我既然与其约战,一个月后自有定数。真正要找的,是飞刀门余孽。”
他边往外走边看向身旁跟着的几个捕快。这几人身上不但有些许酒气,还有一些澹澹的胭脂水粉的幽香,多半是在牡丹坊和那些头牌缠绵时沾上的。
“牡丹坊的姑娘如何?”
如此紧张的时刻,谁也没想到顾朝云还有闲心问这种问题。
“身段极好,而且善歌舞,体柔人美……”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一个捕快似乎还没从温柔乡的滋味中回神,下意识的就顺嘴说了出来,眼神痴迷,很是陶醉。
但说到一半,被那沁凉的冷雨一激,年轻捕快当即回神,惊出一身冷汗,慌忙单膝跪在雨中,“属下……”
顾朝云却没有半点生气的意思,而是饶有兴致的问道:“哦,善歌舞?舞袖还是舞剑?”
那捕快支支吾吾,“都有。”
“那就有些意思了。”顾朝云也不再勉强,笑道:“大道至简,听说过公孙大娘么,不但舞跳的极美,身手更是高绝。我始终相信,舞练到极致与拳理武道相通,身手好的,跳舞一定出彩,那牡丹坊才开了多久,底下的姑娘居然大半能歌善舞……”
他扭头望向一众捕快,“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属下明白!”
众捕快闻听命令,已动身朝着牡丹坊而去。
“大人是怀疑那牡丹坊的人是飞刀门余孽?眼下如此行事会不会打草惊蛇啊?”
说话的还是刘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