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从篮子里抓出来一大把,不由分说就塞给了沈轩。
“沈轩哥,你是读书人,嫂子又刚过门,家里没吃的咋行!又不是啥好东西,拿回家吃吧,等你中了秀才挣到钱了,把我家小玉纳了妾就行。”
大玉刚说完,小玉就红着脸打了姐姐一下,笑道:“你是姐姐,要嫁也是你先嫁,明明你是喜欢沈轩哥,又来说我。”
这对姐妹花,素日里与沈轩的关系最好,也不笑话沈轩是酸书生。
“小玉,你们把野菜送到我家吧,我去山里猎一头野猪。”
沈轩将野菜放进小玉的篮子里。
肩扛尖木棍,手提铁夹子,叮叮当当朝后山走去。
日头西落,一轮明月初升。
岳小萍在厨房里忙了半个下午,做了一锅白米饭,又炒了肉。
她没舍得尝一口。
等着沈轩回家,让沈轩先吃。
天都黑了。
沈轩还没有回来。
岳小萍去大门外看了好几遍,还不见沈轩的影子,她不免担心挂虑。
这时,小玉提着野菜,来到沈轩家。
“嫂子,这是我剜的野菜,洗干净给你送来了。”
小玉说着,四下看看,便问道:“嫂子,我沈轩哥猎野猪,还没有回来吗?我和我姐都不让他去,他身子骨弱,怎么能猎的了野猪!”
“啥!?”岳小萍大吃一惊,脸色骤变,声音都在发颤:“他居然背着我去猎杀野猪,天都黑了,他还不回来,怕是……”
不吉利的话,岳小萍不敢说。
从她惊慌的神色中,小玉也意识到了危险。
“嫂子,你别急,我去叫我爸,你去叫村长,一起去后山寻沈轩哥。”小玉旁观者清。
与此同时。
沈轩拖着一头百十斤的野猪,已经下山了。
他去镇上当镯子的时候,听人说最近山里野猪快成灾了,总有三三两两的野猪下山糟蹋庄稼。
大点的村子,都组织起人手,猎杀野猪。
一头大野猪,到镇上的肉铺,差不多能卖五六千贯。
于是,沈轩这才打了两个大夹子,进山猎猪。
不是长久营生,却也能缓一时之急。
运气还不错,夹到一头野猪,沈轩用棍子尖戳进野猪的眼睛,这才把它弄死。
接下来,沈轩拖着野猪下山,又累又饿又怕岳小萍担心,一路喘着粗气,屁滚尿流,到了山下,实在是身心俱疲。
坐在野猪身上休息片刻。
远远就看到一片火把亮起,直朝这边过来。
“沈轩!”
“沈轩!”
一众呼喊声中,沈轩听到了岳小萍夹杂着尖叫的哭喊:“当家的,当家的……”
古代的封建社会,女人要是死了男人,基本要守寡一辈子。
有儿有女还好说,像岳小萍连房都没圆,孤苦伶仃,她能不害怕?
沈轩站起来,朝那片火把走过去。
“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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