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浪和甜甜结束通话后很快就来到了上次合作的律所,找到他们的老板先是达成了一个长期的合作模式,然后又让他给做了一份巨坑的合同。
没错陈浪要把他郁闷的情绪转移到吴禁言身上,对于她的几次挑逗和最近的行为举止,他就感觉她身上有点问题。
至于这个合同她以后要是老老实实的听话还好,要是真敢乱作妖的话那封杀雪藏都是轻的。
就比如当年陈出生与天宇传媒一共签了8年合约,他刚过1年半就提出解约。
剩下的时间按每个月40W,76个月就超过了3000W元,天娱传媒要求他赔偿2700W的违约金,仲裁裁决的金额是650W。
然后这个违约金就变来变去的了,在双方多次上诉撤诉后,最后在12年、也就是一年半以后才会有结果,传说是在900~2100W之间,再具体的陈浪也就不知道了。
他想给吴禁言也弄个这种类似的合同,签个15年的合约,每提前一年解约就得多赔个几百万。
陈浪也不怕她不签,他让律师把合同做的隐蔽一些,又加上了签字费100W,保证每年两部电影角色,两部电视剧角色,分成比例也是公司2她8的比例,违约金是100W。
当然隐藏在合同中的部分就写了100W的签字费是分10年付清,那几个角色只要有出镜就算,就比如《失恋30多天》给她一个背景板角色也算在了其中。
28分成那个更没什么用了,她要是真想搞事情那就一年给她4次出镜当背景板的机会也就够了。
剩下时间你也不能出去干别的,就算是去送外卖也不行,如果被查到也算是违约行为。
这里面最坑的还是那个100万的违约金,单看上去是不多,但陈浪从天宇那学会了两个词,公司商业声誉受损、预期利益损失。
这两个损失费叠加起来,再加上她想提前解约的赔偿,没有个大几千万下不来,到那时陈浪也有钱了,大不了就请个律师团和她慢慢耗着也能把她拖垮。
这些比较坑的条件就散在合同中的各个条款里,就比如说第4页写个其中一条,第11页再写一条,把那些条款全都分散开。
当然了要是吴禁言看出来不签也没关系,那陈浪也就懒得费心再和她玩,这个不行他就准备忽悠花蜜去了。
但这些也只是陈浪给吴禁言的一个威慑,只要她不太过分的话,他也没必要这么整人家一个小姑娘。
方律师给陈浪做完合同就暗道这人心可是真黑啊,以后和他打交道可得注意些。
但他表面却是满面笑容的对陈浪说道:“陈总这份合同就是按您的要求做出来的,您先看看是否满意。”
陈浪简单看了两眼就说道:“方主任,我也不懂这些,但我相信你的专业性是肯定没问题的,这也是我第2次来到这就要长期合作的原因。”
然后两人又聊了些细节问题陈浪就离开了,他出门就去找了家大型律所,看完之前的两份合同都没问题,又带着那的律师去了学校。
陈浪回到办公室看到该来的都来了,先跟最简单的花蜜增加签了合约,拍摄期间不能同时参与其他影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