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陈娉笙躺在宿舍床上无聊的刷着手机,聊天群里的一群糙老爷们已经在歪楼开车了,而且车速还有点快,因此她就直接开了消息免打扰。
习惯性的点开作家助手,自从写书以来这就已经成了陈娉笙的强迫性行为了,每隔几分钟就要点进去,看看收藏数字涨了没,有没有新的书评等等。
书评区依然是安安静静,除了几条喷她的评论其余一毛人影都看不见,但作家咨询貌似有了条新的消息,陈娉笙点开一看立马就从床上蹦了起来。
“WOC,来站短了,我要签约啦,凌璇,凌璇,快来看...”
不出意外再次飞来了一只玩具泰迪熊,室友曹凌璇正坐在书桌前梳妆打扮,被陈娉笙这一嗓子差点把眉线画到了太阳穴,自然是怒不可遏。
“你个死妮子,瞎叫唤什么,签个约把你激动成这骚样,不过说起来男频好像确实比女频要难签。”曹凌璇一边给自己上着眼影,一边絮絮叨叨的给陈娉笙上课,
“你也别太得意了,大多数签约后上架就是为了吃个全勤,三个月后直接切了,哦,反正你也没有,无所谓。”
曹凌璇也写过网文,当然她写的是女频文,就那种小甜狗类型的,成绩不好不坏但至少经验比陈娉笙要丰富的多。
“我呸,打死我也不进宫,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就算再没人看,我也要把它写到底。”陈娉笙啐了一口曹凌璇后斩钉截铁的说道。
“行行,陈大美女你说啥就是啥,我也就是不明白了,我要是有你这脸蛋和身材还写什么破书,直接进组做演员不好吗?”曹凌璇透过化妆镜瞥了眼正在床上打滚的那坨,语气中透出了一丝羡慕嫉妒恨来。
其实陈娉笙不想吗?开什么玩笑,她可是从小弹琴、跳舞、唱歌样样都很出彩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天生就有个无法克服的毛病,镜头恐惧症。
不管什么场合只要有镜头对准她,她的第六感就会立刻察觉,然后浑身不对劲起来,所以平时就连拍照她都不怎么拍。
这也是陈娉笙最终选择编剧系的原因,在她的心里希望有一天她笔下的人物能由别人代替她去完成表演,这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梦了吧。
“演员还是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怕镜头,还是老老实实写书吧,对了,最近有读者说我的书看了没有代入感,这还让我挺郁闷的,凌璇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陈娉笙趴在床上翘起两条又白又嫩的大长腿,一边在加编辑的企鹅号一边向曹凌璇请教了起来。
“我要有好办法我就成神了,今晚别等我回来了,一个人乖乖的哟。”说完曹凌璇走到床边对着陈娉笙的翘臀就是一巴掌。
“WOC,曹凌璇你个死浪蹄子,吃豆腐吃到老娘头上了啊,滚滚滚...赶紧有多远滚多远。”陈娉笙手机一扔就扑了上去,吓得曹凌璇急忙跑到宿舍门口躲避这自杀式的攻击。
“行了,不逗你了,不过如果你想要有代入感的话,我建议你多出去走走,别一天到晚呆在宿舍里闭门造车,红杏偶尔还是要出墙一下的嘛,哈哈...”说完曹凌璇抢先一步跨出寝室关上了门,因为她已经感受到背后传来了凌厉的破空声。
“出墙,出你妹的墙。”陈娉笙对自己这个不着调的室友也是感到非常无语。
但也不能说曹凌璇讲的一点道理都没有,她是一个没出社会也没谈过恋爱的人,很多时候书里的感情事业线都是靠着自己的想象在写,难免会与现实产生巨大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