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诗诗拿到手头这份材料的时候,直接就笑出声了。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路,得来全不费工作?这不就是了嘛!
原来,颜诗诗想着陈婷既然怀孕了,那么就一定会有医院就诊记录,如果陈建明曾经陪同她去做孕检的话,那么就有可能留下书面证据。
现在绝大部分正规医院,孕检的陪同人也需要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甚至需要填写与孕妇的关系。
本来颜诗诗想的是,如果陈建明敢在与孕妇关系这一栏写上“丈夫”,立刻就告他一条重婚罪。
不能定罪不要紧,关键是给对方施加压力。
孕妇选择孕检的医院,一般都不会离家太远,像陈建明这种身家,要么去三甲医院,要去去私立高端医院,这一筛选,排查目标就只剩下两家医院了。
颜诗诗凭着陆语嫣的委托书、陆语嫣和陈建明的结婚证件,以及法院的传票,成功地通过陈建明的记录,找到了在医院找到了陈婷的就诊记录。
陈婷已经怀孕五个月了。
很可惜,医院的文件上虽然有陈建明的陪同就医记录,但是在与孕妇关系那一栏,陈建明填的却是“朋友”。
倒是挺谨慎的。
看得出来有一些法律意识,但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