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水晶湖的小树林里十分热闹,晨光下,鸟儿的叽喳声和虫豸的咀咀声此起彼伏。
还有清风吹拂树林,枝叶发出的轻快的声音。
这地方,好像变得轻松了。
詹尼佛掀开宽大的衣服,露出美好的身子,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见不远处的溪边,陆恒正在洗剥一条鱼。
“早啊, 亲爱的。”
詹尼佛精神饱满——陆恒昨晚上没太折腾她——毕竟是第一次,温柔些的好。
陆恒回首给了她一个笑容:“醒啦。”
她穿好衣服,到溪边,捧起溪水,稍作洗漱。不远处的那堆白骨已枯,想起昨晚上的恐怖, 不禁往陆恒身边挤了挤。
“传说竟然是真的。”她道:“如果没有你,我就完蛋了。”
陆恒失笑:“没有我,你昨晚上不一定会经过这里。”
“但早晚会经过这里,不是吗?”她说:“我喜欢大城市,每个周末,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繁华的圣弗朗。我妈妈管着我,可等我满十八岁,她不再管我,我一定每个周末都会去圣弗朗玩儿,那样,我会经常从这里经过,总有一次会遇到魔鬼, 然后被他杀死。”
不笨。
陆恒笑道:“这个‘魔鬼’并不强大。”
詹尼佛摇头:“我只是个女孩。”
然后好奇的看着陆恒:“亲爱的, 你会功夫是吗,很厉害的那种?!传说中杀人如麻的魔鬼都被你杀死。我真是太幸运了。我爱你!”
普通的夏国人很少把‘爱’这个字挂在嘴边;就陆恒自己的理解, 爱这种东西,嘴巴里说了不算。
但西方人则不同。爱这个字,几乎是他们的口头禅。
不过夏国人渐渐也有了这个趋势。说的越多的东西,其实越不值钱。当然, 詹尼佛无疑现在是真心的。
陆恒对她来说,是一个极其帅气、神秘、有钱、温柔、强大等等一大堆,符合她一切要求的要素的另一半。
早饭是鱼汤。
喝着汤,詹尼佛道:“那个魔鬼名叫杰森,他们说它已存在了很多年。没人能杀死他。可他现在变成了一堆白骨。”
陆恒笑道:“普通的手段,的确杀不死他。物质层面的,枪炮刀剑,对它无效。”
詹尼佛一怔:“为什么?亲爱的,你不是已经杀死他了吗?”
陆恒道:“因为我不是普通人。”
陆恒打算跟她说清楚——没有继续遮遮掩掩的必要。昨晚的深入交流,陆恒把该做的都做了。
“这是个被诅咒了的不死者。”陆恒道:“真正的魔鬼给他下的诅咒,教他成为使者,为魔鬼搜集灵魂。”
“普通的方法杀不死他,因为无法驱散他体内的诅咒。”陆恒摊开手,大一统都天神力流转,变幻出森罗万象:“而我,打散了魔鬼对他的诅咒,所以他死了。”
詹尼佛怔怔的看着陆恒,一副不可置信模样。
陆恒笑道:“你很少看新闻吗?”
詹尼佛傻傻的摇了摇头。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来说,新闻?那是什么?热辣的歌曲、激情碰撞的橄榄球、帅哥,这些东西,才是她关注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