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和亲人是完全不同的。
亲人是有着血缘关系,陈龙占据了原身的肉身,血缘依然存在,亲人自然还是亲人。
而恋人是不一样的。
恋人首先是精神上产生了情感上的联系,然后才会有亲密行为等等。
让现在的陈龙接受以前陈龙的恋人,就好像自己是一个第三者,很不道德。
他在记忆中回顾了一下两个人交往,发现张筱竹就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善良、温顺的女孩。
陈龙觉得自己不应该伤害到她,即使伤害也要把伤害降到最低。
他决定进入娱乐圈,就知道自己在情感上,或者说在美色上,不会从一而终。
解决了前身的情感问题,陈龙算是放下最后一个心思。
趁着还没有收到教授斯特恩的钱,他就宅在公寓里,文抄小说《暮光之城》。
这部小说在漂亮国十分的畅销,而且拍成电影也是十分给力。
女主角克里斯汀,漂亮的不像人。
陈龙去漂亮国谈生意,还特意的去追星了一下。
发现这个女主角,剪了头发,变成了一个假小子的模样。
很多人还在跪舔,说美女就是美女,就算减了光头,还是很飒。
反正,陈龙的梦已经碎了。
他的书库里还有着很多经典的小说,只不过《暮光之城》本身是由漂亮国作家斯蒂芬妮·梅尔所写,而漂亮国和鹰国的社会背景极其相似,所以就先文抄了这一本。
《暮光之城》是系列小说,分别为:《暮色》、《新月》、《月食》、《破晓》等。
该系列小说以伊莎贝拉·斯旺和爱德华·卡伦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喜剧冒险等元素。
曾获得纽约时报主编精选、美国图书馆协会“十大青少年优良读物”及“十大最佳丛书”等荣誉。
《暮光之城》系列的女主角贝拉·斯旺是个十七岁的女中学生,
父亲是个整日专注于工作的警察,母亲是个容易冲动甚至有点神经质的女人,贝拉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离婚了。
母亲再嫁,贝拉来到终年阴雨的偏僻小镇福克斯,与父亲查理一起生活。
心智聪颖,早熟独立的贝拉不可能得到父母太多的帮助,对未来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她内心深处深深地渴望着来自家庭以外的机会。
学校里,颇有人缘的她结识了同班男生爱德华·卡伦。
爱德华是一个吸血鬼。
然后开始了一个舔,一个作的故事。
其实《暮光之城》主角的三观,陈枫也不喜欢。
讲的是,有两个男性(注意是男性,而不是男人,因为是吸血鬼和狼人)喜欢我,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就一直吊着的故事。
女主角只能一边跟这个男人说我爱你,另外一边和另一个男人亲吻。
并且说:这不是我的错,错的是我那无处安放的魅力,导致喜欢我的人很多。
这样的三观,颇有琼瑶阿姨的风采,不是陈枫所喜欢的,但为了出名,为了畅销,只能怀着恶心,抄完了这本书,赶紧扔掉。
这一次写完小说,陈龙很自觉的,把它上传到版权部,注册了版权。
只要成功后,就算将来谁写出类似的书,也好告抄袭。
这个版权叫创作者版权,也就是说,必须是原创作者才能注册的版权。
真正的版权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很多时候会进行各种买卖,各种授权,所以只需要创作者申请版权,以后交易得来的各种版权,就不需要在这个版权部更新了。
三天后,版权通过,也就是说,往后谁写的小说跟《暮光之城》类似,会认为是抄袭。
一般来说,书都会授权给书商,然后由他们出版出售。
确切的说,这些人应该叫版权商。
他们会直接购买一些原创作品,比如书、漫画、剧本等等,然后再转卖。
转卖之间的差价,就是版权商得到的利润。
这就看书商的眼光,以及他们的谈判能力。
很多时候,这些版权商更喜欢新人新作,因为一个新人新作有着爆款的可能,另外一个,新人好压价。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书商,他看一本书,大约就能估摸出能卖多少本,甚至一看到作者的身份,相貌,脑海里已经构思出如何的炒作,如何的宣传。
但这些,他们不会表露出来的,然后拼命的压价。
当然,也不可能都成功,失败的也很多,不过是因为新人嘛,亏了亏不了多少,但赚就能赚很多了。
对于谈判,陈龙自然是不会怕的。
版权部有着各个版权商的联系方式。
陈龙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就用土办法,把自己的作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这些人,然后看他们是否感兴趣,最后再进行一些谈判。
作为他在鹰国的第一本书,他的价格一定不会太高的。
就像斯特恩说的,你是一个新人,想得到一个成名作家的报酬,很不容易。
当然,书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销售没有期限的,也就是说,一本书能卖一辈子,甚至当你死了,照样可以卖。
所以,有一本经久不衰的畅销书,就能养活作家一辈子。
不过,这样的书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