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沈凌尘也不会想得到,我在这个时候会突然之间给了他一巴掌,我以前,或者说至少有那么十年的时间,我从未想过伤他分毫。
以前的简妤,懦弱着坚强。卑微着倔强,即使被打了。被折磨了,都会在心里慢慢的独自一人的去消磨掉。
现在的简妤,不会再懦弱,不会再卑微,我有了更多的果敢,有了更多的坚持,我也有了我要保护的,我也会为了自己,将自己跟外界好好的盖上一个壳子。
沈凌尘他可以有机会去折磨我,可以有机会去羞辱我,但是这不能成为我胆小害怕一味退让的理由。
我不会再那样了。
可能三年的时间,我什么都没变过。但我唯一变得,就是这颗心啊。
它终于坚硬无比,终于可以承受更多。
哪怕他已经戳破我最痛的伤疤,我生下简树时,因为没有办法自然产,所以选择了剖腹,对我来说,那可能比自然产还要痛苦。
因为,我除了后背那么多的伤疤以外,又增加了一个伤疤,甚至比后背上的还要丑陋点,因为我皮肤的关系。它们也许会留着一辈子。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沈凌尘造成的。
他现在就站在我面前,距离那么近,又那么的远,我看得到他眼底的愤怒,眼底的审视和怀疑,即使是在我说了这样的话,打了他一巴掌,他还是在固执的坚持。想要知道我的疤痕是如何得来的。
沈小瑜洞察到他的心思,也随即打破了这巨大的沉默,走到他身边,试图安抚他的情绪:“二哥,这件事我是知道的,当时她做手术的时候,我去看过她,但是你也知道,当时简妤的名字在家里是不能被提起的,我就没有告诉你。”
沈小瑜在沈家是个另外的存在,这种存在也给了沈凌尘这个私生子一种亲近的感觉,他们一直都是不错的兄妹。
沈小瑜说的话,他不会不听,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听得进去。
我沉了口气,转身坐下,宋时在一旁帮我顺气,而沈凌尘则没有再说话,沈小瑜准备送他离开。
林征淮来的很巧,在他们开门的时候,林征淮从外头开门进来,见到沈凌尘,淡淡挑了下眉头:“嗨,沈总,来看简妤?”
“恩。”沈凌尘低低应了一声,林征淮则已经进来,还状似无意的走过来手臂闲适搭在我的肩膀上:“哦,那真是谢谢沈总了,不过简妤我来照顾就好了,不劳烦沈总费心。”
沈凌尘背对着我,只露出侧脸,刀锋斧砍的五官有些凝重,接着便推门而出,沈小瑜则回头跟我打了个招呼紧随其后跟了出去。
他们一走,我便站起来拿起外套:“咱们也走吧。”
几乎同时,林征淮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回去再说吧,这地方实在不想再待下去了。”我偏头看他一眼,眼底那愤怒的余热还没有消散。
回到家里我将事情跟林征淮说了,提到我打了沈凌尘一巴掌的事,他不可控制的笑了两声:“打得好,打得好。”
“怪不得我那时候怎么看他两边脸不是一个颜色。”林征淮看起来心情很好,好像打人的是他才对。
我确实没有那么好的心情,因为比起痛快,我更加愤怒。
我想事情应该尽快的进行下去了,这鬼地方,我想走了。
“听说你妈妈想要买些特产带回去,我们明天就走,这会儿去买。”我将他给我倒得一整杯热水喝光,便起身准备出去。
林征淮的母亲是林城人,二十岁的年纪都去了法国和同去的丈夫就在那里结了婚,定居,生了林征淮,所以林征淮才那么烂。
我们在商场里买了些特产就回了家,收拾好行李,第二天一早就坐上了飞法国巴黎的飞机。
公司这边已经全部放假,连保安都没留一个。
林征淮的妈妈和小树已经从吉维尼回来,我们回家时,他们正在看电视,小树看到我,便跳下椅子,跑过来,我则蹲下身体等着他来拥抱我,谁知他却第一时间冲向林征淮。
“给我买好玩的了吗?”
林征淮抱着他,他则低头问他,我抿了下嘴角,示意性的提了提袋子:“东西可都是我买的,你不讨好讨好我?”
小树偏头扫了我一眼,似乎犹豫了良久,才伸出手要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