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六十一章 节操尽碎(1 / 2)天才律师首页

下午的庭审,双方进入了辩论阶段。一上来,丁丽利用她知道了原告方代理词的优势,针锋相对有备而来,设下了若干陷阱。可朱莎也不是好惹的,从容化解绵里藏针,一场辩论打得火星四溅,旁听席上的记者们大呼过瘾。

问题的焦点,就是这个报道的真实性问题。关于这一点,李海他们事先开会讨论的时候,一直都比较担心,因为如果南国旭日仅仅是捕风捉影的报道的话,那么接到律师函的时候就应该要寻求和解了,真的打官司输掉,对他们没什么好处,毕竟也是披着官皮的媒体,出了这种问题,有人是要负起领导责任的。

当初发了律师函,南国旭日摆出了死扛到第的态度,李海就一直担心,他们手上是不是有什么有力的证据,证明姚诗儿和蓝映真之间打得拉拉关系本来他在得到姚诗儿和邰亚菲的保证以后,已经不担心了,可后来鬼使神差,知道了这篇报道居然是事实,这心里可就安生不下来了。尽管这个拉拉关系,让他得到了身为男人所能追求的极致享受之一,但再爽也不能当饭吃,对吧?

名誉权的官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比较难打,对于娱乐圈名人,就更加如此,因为娱乐圈人士的人身私隐,很大程度上已经被用来卖钱了,法律无法提供与普通老百姓相等的保护。假如是普通老百姓,俩人搞了拉拉,被媒体爆出来,那么也是可以告的,因为这是个人的私隐,媒体无权拿来公开和消费但是对于姚诗儿和蓝映真这样的名人来说,即便是真的,也绝对不能承认。

随着辩论的深入,李海一直没怎么发言,可心却悬着,到底是心虚啊!由于他之前拟定的策略,就是要借助这个案子的审理,洗清大众对于俩明星拉拉关系的认知,所以这个真实性的问题,要揪着死打,哪怕最终无法追究杂志社报道的责任,有了法庭的审理结论,就可以拿来大肆宣传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打官司真的不是最好的选择,最好的应该是和南国旭日杂志社串通好,假打这场官司,己方甚至可以私下出钱,在别处和南国旭日达成合作,以换取他们在法庭上的配合,洗清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无奈,对方对于自己的律师函视而不见,铁了心要对抗到底。

李海一边想着,一边用眼角瞥了一眼坐在原告位置上的姚诗儿和蓝映真。今天因为要避嫌的关系,姚诗儿和蓝映真没有坐在一起,中间夹了个代表华美公司参加诉讼的邰亚菲,穿得也都很女性化,这都是为了从视觉上避免拉拉的心理暗示。但,让李海很不爽的是,自己在这提心吊胆的,姚诗儿怎么就一点都不担心呢?居然还有闲心去玩手指甲!

正想着,朱莎已经一步步把阵线推到了关键处,一个劲地追问,被告方到底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的报道属实。丁丽则是左支右绌,等到实在退无可退了,她忽然脸色一板,站起来向法官大声道:“尊敬的法官,应原告方的请求,我方现在要提交一些没有记录在证据目录上的证据,请求尊敬的法官给予批准。”

朱莎心里一沉,这恐怕是对方早就准备好的杀手锏!她到底是身经百战,马上作出反应:“尊敬的法官,我方要求法官先行检视这些证据,视乎其是否涉及到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然后决定是否在庭上展示。”她想到的是,假如是某些劲爆的照片,那么就算是能够抵赖赖掉,可是被这么多记者拍了去的话,刊登出去影响巨大,那就无可挽回了。

丁丽却哪里肯?处心积虑,为的就是这一刻,她当即大声反驳:“尊敬的法官,我认为原告律师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些证据都是和本案的事实密切相关,并且娱乐圈人士的私隐其受保护程度,不应该与普罗大众相提并论,我认为这样的照片应该可以在庭上展示。”说完,朝着旁听席上瞄了一眼,庭上当即就有人鼓噪起来:“对对,都已经公开审理了,有什么证据不能对人展示?”

扰乱法庭秩序,这个法警当然是要管的,不过记者们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角色,就算一开始说话的人别有用心,大家也都纷纷表示赞同,都想看看南国旭日到底有什么猛料要爆出来。娱乐记者么,谁还怕事啊,有料就行!所有人都闹腾起来了,法警也挠头,法不责众啊,总不能把这么多人统统赶出去吧?

朱莎当然是坚决不同意。这个时候就看出事先做好法官工作的重要性了,法官稍一犹豫,让书记员把丁丽手里的证据呈上来,看了看,然后目光投向原告席上坐着的两个明星,眼中露出某种猥琐的神色。李海一看就知道不好,这肯定是相当劲爆的猛料!而且是能够让男人为之浮想联翩的那种,都是男人么,尤其李海还是大学生,同学们平时议论某些女明星,或者什么宅男女神的时候,大家脸上都是这种神色,眼熟!

书记员是个小姑娘,拿着那一叠照片,送到原告方这边来,这是质证的程序,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不能为法庭所认可的。丁丽这可就不干了,跳起来冲着法官大声道:“尊敬的法官,请先裁定法庭是否接受这些照片作为我方的证据,然后才可以进入质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