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大少并没有理会丫鬟的话,而是认真的看着面前皮肤白皙瞪大眼睛像只小兔子一样可爱的女子,他当然知道这是谁,郑氏商行唯一的千金大小姐谁不知道,当初闹事,可是他带人抓起来的。
不然那么多学生,她又没在最前面,怎么就抓到了。
毫无意外,郑老板拿了大笔银钱来赎,暂时解决了巡捕局的武装问题,借助那些武器,暗地里消灭了不少活跃在暗处煽动百姓造反的地下份子。
别说,那些人穷是穷,嘴巴倒硬得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满清108道酷刑都没能让他们开口。
扯远了。
这位郑宝珠小姐可是闻名江州的才女美女呀!
闹事时那么凶。
板着脸,义正言辞的,没想到私底下这么……不一样。
路大少勾起嘴唇,把她打量一番,“好,你很好!”
就领着部下们走了。
冒牌货云里雾里一脸懵比,转头看向丫鬟,“小桃,他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本小姐好?”
丫鬟后怕不已,忙说道,“小姐,这里不安全,我们还是快走吧,那些人跟土匪一样,不讲道理的。”
拉着人就走。
冒牌货皱眉反驳,“土匪可没有那么好看的。”
颜即正义。
不过,那个男人真的太帅气了,气质绝佳身体强壮。
丫鬟小桃不可置信,好一会儿才说道,“可是小姐,你之前说你最讨厌这种管理员的走狗。”
毕竟,立场不一样,怎么欣赏嘛。
冒牌货:……
“呵呵,人都是会变的,我现在觉得他很好呀。”
冰山男,酷帅,宠起来的时候简直甜死个人哟!
而且,胸膛超级好靠!
小桃垂下眼眸,是吗?不过,小姐真的变了不少。
她自小买来服侍郑宝珠,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当然很清楚小姐的习惯爱好,再说,人与人之间是有磁场的,唔,也就是感觉,虽然是小姐,可跟以前给她的感觉不同,太聒噪了。
好像变的没气质没内涵。
就连她的名字,也从原来的拂冬变成了小桃。
要不是长相没变,她真的怀疑这个不爱看书钻进钱眼里日常买买买气质全无庸俗不堪的女人是大小姐。
“啊!福记到了,小桃,咱们快去,今天爹可是说了,让我想买什么就买,我老早就想要个金镯子了。”
紧跟在后面的丫鬟脚步一僵,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前面已经到了店里正让伙计把最好的金镯子拿出来的女子,心里不忍怀疑,这个人,真的是她陪伴长大比亲姐妹还亲的大小姐吗?是吗?
金镯子……
小姐清高,爱玉镯珍珠玛瑙,绝对不会爱金子。
太俗。
且丑。
那大金的镯子,但凡有点底蕴的家庭都不会要。
冒牌货当然不知道这些。
她一个靠三只手长到这么大的人,每天为了生计奔波,字是认得几个,但写的字跟狗爬似的。
讲真。
活尚且不易,哪还有时间精力金钱去琴棋书画。
更遑论首饰了。
珍珠玛瑙玉石能有金子值钱?
冒牌货扫了首饰店,又紧接着去酒楼,进门便大喊,“有什么招牌菜,一样一样的全上来一盘。”
小二:……
之后,点心铺、绸缎庄、洋货铺、咖啡厅……
没拉下。
全光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