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6章 知识魔神,莫拉大君(二)(1 / 2)霍格沃兹与不可名状者首页

“那么,它的全知有什么表现呢?”

艾伦阿普比问道。

“简简单单的一个全知似乎看起来并不详细具体。”

艾伦翻了翻手。

龙裔点点头,叹了一口气,说道:

“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它打了。”

“他以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知。”

“而全知就几乎导向了全能。”

“不过还好我的无限时光回溯的能力也很强。”

“所有事物的所有属性,所有属性的所有特殊使用方式。”

“莫拉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魔神。”

龙裔随后眼睛一竖,瞳孔形变,看起来就像猫咪的眼睛。

“但是,知识也只不过是一个人类的概念罢了。”

龙裔咧了咧嘴。

“什么?”

艾伦抢先一步问道。

“大自然可不存在什么所谓的知识。”

龙裔的脸上似笑非笑。

“所谓知识其实也不过是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渺小表征而已。”

“这点我以前和罗伯特米尔斯加涅也曾经探讨过。”

“世界上并不存在知识这种东西。”

“知识,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一种共识。”

“比如,同样的东西,在东方叫做勾股定理,在我们这里却叫做毕达哥拉斯定理。”

“勾股定理和毕达哥拉斯定理之间的内容虽然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它们之间难道不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吗?”

“什么区别?”

艾伦问道。

“这还不简单!gugu定理是中国的勾股写的呗!”

斯内普一摆手,不假思索的说道。

因为毕达哥拉斯定律就是毕达哥拉斯写的,同理可证,多简单!

“nnn”

龙裔拿出一根手指摆了摆,示意斯内普说错了。

“他们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

“勾股定理是中国人写的。”

“什么?”

斯内普也搞不懂了。

“勾股是指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以后可要记住了哦!”

龙裔笑了笑。

“哦”

这回斯内普才知道自己说错了。

“抱歉,我一直学习的都是魔药学的相关知识。”

“对于古典文学和拉丁文学都谈不上很懂,”

“更不用说东方的知识了。”

“也就是说,”

“勾股定理和毕达哥拉斯定理,虽然内容完全相同,”

“但是却隶属于截然不同的文化,”

“也因此,它必然具有着截然不同的表征方式。”

“对于我们来说,勾股gugu定理这个说法就是完全没有用的。”

“所以这和您要说的内容有什么关系?”

“哦!斯内普。你有点耐性,听我好好讲。”

“也就是说,知识是一个主观的概念。”

“我这么说,你能理解我在说什么吗?”

龙裔瞪大了眼睛,看着斯内普。

“这。您要说什么?”

“戚。”

“给你好好解释又嫌麻烦,直接给出信息又看不懂。”

“所以你还是听我接着讲吧。”

龙裔撇了撇嘴。

“那你就不能只挑主要的讲嘛?”

斯内普问道。

“逻辑链条!逻辑链条!”

龙裔一拍手,怒了。

“逻辑链条断了,前后连不上,中间就会存在误解!”

“你以为我没事儿闲的和你扯这些?”

“有用的!”

“行吧。如果你坚持这么认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