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7章 给领导的方案(1 / 2)三十有为首页

虽说只是做一份蒙混过关的方案。

但实际操作起来,可比我想的复杂的多。

这个方案既要看起来合理,好像是能解决问题。

但又不能真的解决问题。

因为我不想帮他。

况且我也不是神仙。

给秦瑶的那个建议已经是很巧合的误打误撞。

现在我又去哪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在找出一个解决办法。

如果我要是真的那么神,也不至于自己的公司走投无路。

我几乎翻遍了全网的资料。

寻找了我能找到的所有类似情况的案例。

但大都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才导致了维权事情发生。

最后也基本都是开发商亲自出面解决。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

公司不愿意管这件事。

尽管销售部要是解决不了,最后还得公司出面。

但现在他们就把所有事情都压到销售部。

大家都觉得董事长蛮不讲理。

可谁都敢怒不敢言,换句话说,就算敢言,我们这群普通员工人微言轻,董事长也不会听。

在心里默默发了会牢骚,我又继续工作起来。

虽然很烦。

但至少心里还算是轻松。

天塌下来有于建成顶着,这件事除了让我这一个月赚的少点之外,倒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最后我还是做出了一个方案。

我把所有维权的业主分为几大类。

在售新项目的业主,已售罄老项目的业主,房产证已经拿到的业主和房产证没拿到的业主。

总之只要能单独划分成类的,我全都归类看待。

这样就可以针对不同的业主给予不同的解决方案。

比如在售新项目的业主,他们是最后知道的这件事。

因为他们的房子都是期房,还没有交房,所以他们的情绪更加激动。

更重要的是,新项目还在售,如果解决不好的话,肯定会影响了后续房子的销售。

所以这些新项目的业主,必须要优先处理。

办法也就是给他们承诺,不收回房子,一切的损失都由公司来承担。

毕竟高权还留下了不少的财产。

在法院判决之后,一定会全额赔给公司。

虽然跟公司的全部损失比,这点钱不算什么。

但新项目出问题的业主不是很多,赔偿他们应该是绰绰有余。

也就说,这笔钱算是没有损失。

剩下的就是老项目的业主。

这些人已经居住很长时间了。

项目也已经售罄,所以解决起来,就可以稍稍拖延一下。

当然这个拖延一定要建立在安抚住他们情绪的基础上。

这个安抚,当然要么是钱要么是房子。

可以跟这些业主商量他们选择哪一种。

如果要房子的话,公司就暂时把房子给他们住,并且承诺后续给他们办理房产证。

当然,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

这一点所有的公司都一样。

这份钱已经被高权侵吞,花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