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只是做一份蒙混过关的方案。
但实际操作起来,可比我想的复杂的多。
这个方案既要看起来合理,好像是能解决问题。
但又不能真的解决问题。
因为我不想帮他。
况且我也不是神仙。
给秦瑶的那个建议已经是很巧合的误打误撞。
现在我又去哪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在找出一个解决办法。
如果我要是真的那么神,也不至于自己的公司走投无路。
我几乎翻遍了全网的资料。
寻找了我能找到的所有类似情况的案例。
但大都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才导致了维权事情发生。
最后也基本都是开发商亲自出面解决。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
公司不愿意管这件事。
尽管销售部要是解决不了,最后还得公司出面。
但现在他们就把所有事情都压到销售部。
大家都觉得董事长蛮不讲理。
可谁都敢怒不敢言,换句话说,就算敢言,我们这群普通员工人微言轻,董事长也不会听。
在心里默默发了会牢骚,我又继续工作起来。
虽然很烦。
但至少心里还算是轻松。
天塌下来有于建成顶着,这件事除了让我这一个月赚的少点之外,倒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最后我还是做出了一个方案。
我把所有维权的业主分为几大类。
在售新项目的业主,已售罄老项目的业主,房产证已经拿到的业主和房产证没拿到的业主。
总之只要能单独划分成类的,我全都归类看待。
这样就可以针对不同的业主给予不同的解决方案。
比如在售新项目的业主,他们是最后知道的这件事。
因为他们的房子都是期房,还没有交房,所以他们的情绪更加激动。
更重要的是,新项目还在售,如果解决不好的话,肯定会影响了后续房子的销售。
所以这些新项目的业主,必须要优先处理。
办法也就是给他们承诺,不收回房子,一切的损失都由公司来承担。
毕竟高权还留下了不少的财产。
在法院判决之后,一定会全额赔给公司。
虽然跟公司的全部损失比,这点钱不算什么。
但新项目出问题的业主不是很多,赔偿他们应该是绰绰有余。
也就说,这笔钱算是没有损失。
剩下的就是老项目的业主。
这些人已经居住很长时间了。
项目也已经售罄,所以解决起来,就可以稍稍拖延一下。
当然这个拖延一定要建立在安抚住他们情绪的基础上。
这个安抚,当然要么是钱要么是房子。
可以跟这些业主商量他们选择哪一种。
如果要房子的话,公司就暂时把房子给他们住,并且承诺后续给他们办理房产证。
当然,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
这一点所有的公司都一样。
这份钱已经被高权侵吞,花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