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随在状元镇待了一天。
程旭打开车门,递了一碗豆腐脑给他,自己怀里揣了两碗,“随爷,袁少爷还要一会才到,您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前头晚上司随用完餐,在饭馆等了一宿也没看到人,最后去刁蛮住宿的旅馆等她,望妻石一样守在门口,到头来守了个寂寞。
司随冷着脸没接,程旭叹了口气,“随爷,您一天没吃东西了,这家的豆腐脑很干净,您就吃点吧。”
唉,刁小姐不在,他家随爷又嫌镇子上的伙食不干净,一天过去了,滴水未进。
爱情啊,该死的磨人。
程旭苦口婆心地劝了好一会,后座上司随捧着手机给刁蛮发短信,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算了,他自己吃,万一随爷饿死了,总得要个能出气的运尸。
这家豆腐脑味道是真不错,细嫩柔滑,吃的程旭有种谈恋爱的感ji。
外面有人敲窗,程旭降下车窗。
是个白胖子,手里抓着一塌散钱。
令令扶着车门,踮起脚尖,小短手吃力地往上举。
程旭探出一个头,笑得像个拐卖小孩的坏蜀黎,“小老板,你怎么找过来了?”
令令仰着头只看得到程旭的下巴,退远了几步,“妈妈说找钱。”
他将用一只胖手抓得松散的钱改用两只胖手捧着。
“不找了,这些是叔叔奖励给你的。”
程旭去买豆腐脑的时候店里只有令令一个人,站在小板凳上数纸盒里的钱,他放了张百元钞票进去,提了三碗豆腐脑就走了。
令令抓着钱的手背在身后,昂首挺着圆滚滚的小肚子,正义言辞,“不可以,妈妈说不可以占别人便宜。”
别说,程旭觉着令令这一板一眼的小模样和袁野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程旭转头对还在孜孜不倦发短信的司随说,“随爷,你看外面的小孩是不是和袁野长得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