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这是群众办的事吗! 求鲜花(1 / 2)破案:我是最强群众首页

方木的话,让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凶手总计二十多次的锤击,只有一次是落在天灵盖的,剩下的锤击全部是对着李伶的面部。

所以死者的面部已经面目全非,凄惨至极!

陈洛就在看着几位神探的聊天,仔仔细细的再看了一下杀人的视频时,也觉得这一点很是奇怪。

凶手杀人时是很果断的,而且他的身高比之死者李伶有着天然的优势在。

监控中不难看出,凶手的身高已经达到了一米八五,相反死者李伶的身高反倒是有些矮小,只不过一米六出头。

这样的身高比,凶手经过她身边时是能够很轻松的重击对方的天灵盖。

然而,真正令人存疑始终都绕不过凶手为什么要砸脸?

如果非要人死的话,头部的任何位置都是致命的。

尤其是在李伶被锤击之后人趴在了地,凶手还要将她翻转过来对着面部砸击,这一点明显可以看出凶手憎恨死者的那张脸。

“@所有人,关于这一点大家的看法是什么?”

陈洛召唤了群里的所有人,方木第一时间回道:

“在刑事案件中,这一类捕捉到了凶手画面的案件其实更有利于的破案。毕竟人我们看到了,只是无法确定他到底是谁。”

“但凶手针对死者面部的手段,明显可以死者的脸是存在着某种关联的。或者,因为直白点说死者的那张脸就是导致她被杀的原因?”

方木没有给出肯定的答案,但他的话显然获得了其他人的同意。

“我赞成方木所说的,凶手在施暴时的举动的确有着很大的诡异。而警方所存档的死者照片来看,李伶是应该很漂亮的女孩子。”

“而且她品学兼优,关键她的家境还不错。父亲李聪是一名商人,资产数千万。既漂亮,学习又出众,家庭还很不错,这样的女孩子是不是应该会招来某些人的嫉恨?”

关宏峰也跟着回,不过他一说完,秦风就道:

“那我们做个假设性的选择推理,第一个选择:凶手可能因为死者的相貌,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受过刺激,所以遂下杀手!”

“同意这一选择的群友们,举个手?”

秦风只是提出了第一个选择,陈洛想了想这一个选择倒是有点可能性,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果不其然,群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赞同。

“那就是第二个选择了:因为感情关系而杀人,因为凶手的体态我们几乎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一米八五的身高,虽然穿着宽松的唯一,但从脚的鞋子还有他带着手套的双手来看,是女性的可能很小。”

“但男性为什么会对死者的那张脸那么的憎恨?或许就存在感情关系!”

“这一点的可能性也不大,死者的同学,室友,父母,乃至于手机里的通讯录来看,都没有任何的恋爱经历。”

“那要是插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