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人头涌动的士兵们,吴三桂不慌不忙,下令让他们把裤子脱下,方便孤狼检查腿部伤痕。而孤狼皱了下眉,他担心如果找不出的话,吴三桂会不会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他身上,虽然他有去小解的不在场证据,但是说服力明显不够,他只能寄希望于这群人里面,有哪个倒霉蛋腿部刚好有伤痕了。
在检查了半个时辰后,孤狼看着最后一排仅剩的三个士兵,心里渐渐不安,难道担心的结果要发生了吗?他掀开了第二个士兵的裤脚,眼睛一亮,此人居然有伤痕!
“王爷,此人腿上有伤痕!”
“是吗,让我看看。”吴三桂挤过人群,蹲下后摸了摸士兵的伤痕,若有所思地捏了捏下巴,继续说道:“来人,把他押下去。”
“啊,王爷,冤枉啊,我不是刺客,我不是刺客啊。”假刺客极力挣扎着,但终究还是被几个士兵强行拉了下去。
“还是王爷妙啊,想出这么一个法子来。”
“哼,以为这样就能蒙骗过关,那就笑话了。”
“王爷早点休息吧,明日还要出发去聊城呢。”
经过了一个礼拜的激战,吴三桂的军队攻破聊城,杀死了当地的大顺官员,并在这里驻扎下来。吴三桂没有强征民房作为军队的临时大本营,而是把城里一间客栈包了,并让亲信将领驻守在门外。
孤狼跟随着大部队,在城内的东北角安营扎寨,静等下一个刺杀时机。只是这一等就是半个月,吴三桂一直呆在客栈里,闭门不出,而且也没有下达任何军事命令,这让孤狼感到奇怪。但是就在隔天晚上,吴三桂派人找到孤狼,让他前往客栈议事。
孤狼深感机会来了,在这半个月里他并没有干等,早上他来客栈门口,与守卫士兵套近乎,摸清吴三桂的起居规律,到了夜里则化装成倒夜香的百姓,摸熟客栈附近的大街小巷,以备不时之需。
可是,当他一踏进客栈大门,便见到吴三桂一个人坐在那喝着酒,吃着点心,一点防备的样子都没有,这让孤狼感到奇怪,他急忙用眼神扫视了下四周,并无异常。
“来了,孤狼,坐下陪本王喝一杯。”
“王爷,找我何事啊?”
“怎么?跟我吃饭,还要背着剑啊?”
孤狼将剑放在桌上,左手手放在大腿上,右手则拿起酒杯,假装淡定地喝了一口,说道:“哈哈,职业习惯了。”
“你跟了我差不多有半年了吧,有没有自己的打算?”
“就是辅佐王爷,击败李自成啊。”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不必说这些恭维的话,我听厌了,说点实际的。”
“怎么说呢?在这乱世中奋斗出自己的人生吧,毕竟自己一来没官僚背景,二来不是商贾之子,只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罢了。”
“哈哈哈,有志气,这样吧,本王让你出去闯荡咯。”
“什么?王爷这是要赶我走吗?”
“不是,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不必再辅佐我了,而且我也怕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我怕我的脑袋哪天被你取了,作为献祭给崇祯皇帝的祭品啊。”
“王爷,您真会开玩笑啊。我怎么会这么做?”
“孤狼,半个多月前你就这么做了。”吴三桂将酒一饮而尽后站了起来,走向柜台,继续说道:“本王差点就被你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