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都填饱肚子后,阿贵自觉地承担起洗碗的收尾工作。
而林婉打个困意十足的哈欠,回屋睡觉了。
沈安朗尾随其后。
林婉觉得,她自从来到叶城以后,生活得跟头猪似的。
吃了就睡,睡了就吃。每天需要思考的三件事情就是——
早上吃什么?
中午吃什么?
晚上吃什么?
完全没有任何目标和理想,家务活也不用干,颓废得很。
不过,她也喜欢得很。
不用担心一日三餐,不用担心经济收入。
虽然说出来会被骂成狗,但林婉还是十分享受这种没有追求的生活。
有些人大半辈子都在为了养家糊口奔波劳碌,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只为了在这大千世界活下去,给孩子一口饭吃。
说来说去,不都是为了钱。
反正林婉背靠大树好乘凉,不缺钱。
有香喷喷的软饭为什么不吃?没理由呀。
……
林婉躺在床上,把玩着沈安朗的手指,又拿自己的手同他的比较了番。
她的手,白白嫩嫩有纤细小巧。
沈安朗的手是小麦色的,掌心有常年握着兵器握出来的老茧。
林婉细细一看,沈安朗左手的食指处有一道细小的疤痕。
若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这疤一看便知有些年头了。
林婉心疼地开口:“这……”
沈安朗不甚在意,他都快把这些小伤小疤给忘了。
他解释道:“这是我小时候不小心弄上的。那时候不懂使剑,便划伤了一道口子。”
林婉轻轻用指尖碰了碰疤痕,道:“一定很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