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丁修瑾不是个光棍儿。
一般来说肯不远千里走向边荒开拓的人,都是年轻的小伙儿,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毫无挂碍的远走他乡。
这种就是在家里分了家,没地种东西不够的人,索性将几亩薄田换了盘缠,来边荒搏一个出路。
这样的人一般都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加上肯来边荒的肯定都是下得了苦功夫的,能吃苦,没挂碍的人自然是用不了几年就能攒下在镇子里成家的资本。
可丁修瑾偏偏就是个有挂碍的,这人来的时候就拖家带口,除了他媳妇儿以外,还带着两个娃娃。
说实在话,一般人要是有了这些个挂碍,肯定是没法从中原腹地走出来的。想想也该知道,这都成了家了,谁还肯到处跑啊,一路上餐风宿露的,稍不注意全家都得交代在路上了。
要说这丁修瑾也是个有本事的,能带着一家五口人从中原走到这儿,还能把家给安下,更是把三个孩儿养大。
是的,诸位没有看错,的确是三个孩子。
这丁修瑾又不是光棍,这拖家带口的,一天的劳作之后,身处镇外又没有什么娱乐的活动。除了在家造小子,还能做啥?
所以理所当然的,丁修瑾的家里有了三个娃娃。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三个娃可都是要吃饭的,除开最小的是个女娃吃的少不少,那两个小子可是一个赛一个的能吃。
丁修瑾的确是个肯干活的,又是个会干活的,但个人的能力终究有限,他一个普通的农夫,又怎么能在养活自家病弱的媳妇儿还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的同时,又攒下能在镇子里立足的资本呢?
就算他的名声好,但镇子上的人哪个不需要吃饭呢,只要他管饭就帮他已经是够仁义的了,又怎么可能帮他白干呢。
不过这人也是个敞亮的,住不进镇子就住不进吧,反正镇外的茅草屋又不是不能住,靠着汨罗江的支流不说,还方便侍弄庄稼。
就算是有危险,但离镇子那么近,寻常野兽也是不敢靠近的,就算靠近了,地里的庄稼河里的鱼也该够这些畜生糟蹋的。
田垄到此戛然而止,李天罡也逐渐接近了支流边上的茅草屋,丁修瑾也是在这时候侍弄好了他的庄稼,扛着背篓回到了自己家中。
“天罡,你方才去哪儿了?”
“去野地里扔了些东西。”
“这个时候还去野地,你也不怕遇到大虫。得亏先前只是起了风,没下起大雨,不然那可就危险了,便是没碰上些畜生,你这身板儿被雨一淋怕不是得害上些病?”
这人的人缘不是白来的,十足十是个热心肠,虽说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这话听着就让人觉得舒坦,无怪乎镇子上的人都愿意为这丁修瑾说上几句好话。
人家笑脸相迎,李天罡也不是个不懂事儿的,同样笑呵呵的回应。
“这倒不怕,扔个东西而已,我能走得了多远。那大虫也不爱往人烟处走,真要危险你住在镇外岂不是更危险?”
“我这能有什么危险,我挂了那么些个吃的在外面,寻常畜生能放着现成的不吃来吃我不成?”
“那你也是舍得。”
“这有啥舍不得的,些许吃食难道还能比命更值钱?要我说啊,你以后扔东西就别跑太远了,实在不行往这河里一扔,什么事儿都结局了。”